关于印发《江门市铁腕治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环委办〔2018〕5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江门,下同)委、市政府铁腕治污的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要求,我办制定了《江门市铁腕治污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门市铁腕治污百日行动方案
江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联系人:巢国良,联系电话:3502091,传真:35020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江门市铁腕治污百日行动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的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监管减排,加快推进大气、水和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取得成效,确保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促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行动目标
(一)行动时间
2018年7月1日起至10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重点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生物质锅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黑臭河水体治理、重点流域沿岸环境整治、固废非法堆存倾倒点排查清理等,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推进大气、水和固废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狠抓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1、开展生物质锅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7月底前完成江门主城区和各市城市建成区生物质燃料锅炉核查工作,10月底前按照《江门市生物质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环[2018]212号)的要求完成江门主城区和各市城市建成区问题锅炉整治或淘汰注销工作。保留的生物质锅炉必须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和视频监控,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现行天然气锅炉对应的排放标准,20蒸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江门主城区和各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清单见附件2)
2、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夜间进城时段、物流园区、施工工地(泥头车)、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区域以及公交、环卫、客运、物流等重型柴油车进行联合执法。开展泥头车联合执法,泥头车百分百落实各项降尘措施,并向主管部门登记及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和接入定位监控系统,尾气达标排放。10月底前,每周联合执法不少于一次,对全市公交、环卫、客运车辆完成尾气抽检全覆盖;结合《江门市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双公开”清单》,完成全市10家泥头车公司不少于260辆泥头车的尾气抽检。(具体清单见附件3)
3、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加强视频监控,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落实扬尘“6个100%”防控措施。未按要求安装扬尘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建筑施工工地要在7月底前完成补装,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扬尘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8月底前,全市在建高速公路等线性工程工地整治到位。严格落实《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处罚力度,10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的巡查,对未落实或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要求不力的项目要给予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罚款等处理。
4、开展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以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现有除尘设施维护和监管,提高生产系统密闭性,强化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防尘精细化管理,每季度开展粉尘污染指标监测,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按照《江门市2018年水泥制造及水泥制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江环〔2018〕154号)要求,10月底前完成江门主城区、下辖各市建成区内26家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清单详见附件4)
(二)进一步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无锡森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提供,无锡精密钢管厂|45号精密无缝管|无锡钢管厂|大口径精密管|小口径精密管|无锡无缝钢管销售热线:0510- 85540701 18914160839。 手 机:150618644 联系人:徐先生 王先生 无锡网站 http://www.sfjmg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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